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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仪征市滨江新城整体城镇化一期项目(中医院东区分院))
发布日期: 2017-05-27 09:00   访问量:38      来源: 仪征城发集团        保护视力色:

 1、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仪征市滨江新城整体城镇化一期项目(中医院东区分院)已经 仪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仪征市滨江新城三将路以东、沿山河东路以南、江城路以西、蒋云河以北。
(2)工程规模:室外景观绿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本次景观绿化设计面积约1.6万平方米(含景观布置、园林小品、园林步道、场地铺装、绿化布置及为景观绿化配套的其它设施等)。
(3)设计工期:不超过20(日历天)
(4)计划投资额:约10万元
3、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仪征市滨江新城整体城镇化一期项目(中医院东区分院)室外景观绿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4、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1、具有独立法人;2、具有风景园林设计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的单位。
(4) 拟选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的职称,且具有相关类似工程的
设计工作经验。
(4)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15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未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5、资格审查要求:
(1)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2)资格审查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各投标单位于2017年5月31日下午17:30前将以上材料按相关顺序装订,一式叁份递交至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楼计划开发部(北楼)。
     提交报名材料同时请提供相应原件备查。
(3)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类别等内容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超过3家,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将进入招标文件领取环节。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不满3家招标人将延长发布公告时间。
    7、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将电话通知领取招标文件。
   8、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5月31日。
  9、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仪征市五一花苑A区11#楼建安路88号
   联系人: 杨雪梅  
  电  话: 0514-83585813      13813122612     
  传   真:0514-83585800
 
 
                                                            2017年 5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