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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作出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28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强调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这份补充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新增两款,分别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国务院印发规划 保障“十三五”食药安全
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明确了我国“十三五”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部署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的关键时期。要充分尊重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规律,把握现阶段工作重点,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
《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 出台 剑指网络盗版顽疾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提出了26项重点任务,其中包括了颇受关注的“突出网络领域版权监管”方面。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在接受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采访时表示,网络时代很多版权作品在网上都是无序传播,加强网络领域版权监管十分必要,“此外,还要加快版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扩大并加强版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网络餐饮服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 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最高罚3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履行相应的包装义务,或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意见稿》要求,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包装好食品,避免送餐人员直接接触食品,确保送餐过程食品不受污染。
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自办网站的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未按要求记录、保存网络订餐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法制部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