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日,“十二五”的收官,“十三五”的开端,在这具有转折性历史性的一天,环保行业一大批法律法规即将正式实施。
第四阶段燃油消耗标准即将于1日起实施
现阶段最严苛的第四阶段燃油消耗标准即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按照国家要求,到2020年,车企燃油限值要从2015年的6.9L/百公里降至5.0L/百公里,年均降幅达6.2%左右。第三方智库机构能源与交通创新中心近日发布的
《2015中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发展年度报告》显示,要实现上述目标,在车型方面,单车限值较此前加严了20%,而目标值也对应降低了30%~40%,这意味着目前1/4新
车车型若不进行技术升级将面临淘汰。
新版废弃电器处理基金补贴标准1月1日起实行
2015年11月26日,财政部、环保部、发改委和工信部四部委发布新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新补贴标准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新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中,废弃电视机、微型计算机的基金补贴标准有所下降,而对废弃空调的基金补贴有较大幅度提高,从35元/台提升至
130元/台。此外,在新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中,电视机和洗衣机的补贴标准分为两档,划档准则以产品规格大小为准。
1月1日起市场上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将执行新标准
“小分子水”“蒸馏水”……市场上包装饮用水的各种名称,绕得你晕头转向?然而按照今年5月24日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的
规定,不仅包装饮用水有新的卫生标准,而且从2016年1月1日起,市场上包装饮用水的名称应当真实、科学,不得以水以外的一种或若干种成分来命名包装饮用水。
即包装饮用水的标签标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包装通则》(GB7718)的规定,除清晰、醒目、持久外,还要在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这样,包装饮用水的产品名称只可以有“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三种,而“蒸馏水”“活化水”、“小分子团水”、“功能水”、“能
量水”、其他不科学的名称等,都将禁止出现在外包装标签上。
(法制部 宣)